1、PE 項目團隊在獲得項目信息后將進行前期的項目篩選,不符合 PE 投資標準的項目將被淘汰;
2、對具有吸引力的項目,PE 的分析人員會開展市場調查和公司調研,如果目標公司所在的行業特征、公司的市場地位、公司的估價、公司的管理層的愿景等關鍵條件符合 PE 的投資標準,則 PE 的分析人員會精心準備一份投資備忘錄;
3、投資備忘錄會提交投資委員會審查,如果論證有價值,則批準 PE 成立項目小組并由項目小組組織盡職調查;
4、PE 的項目小組組織第三方實施盡職調查。盡職調查工作必須得到目標公司管理層的配合。調查結束后,第三方調查機構出具盡職調查報告;
5、PE 項目小組與第三方調查機構、目標公司管理層等就盡職調查報告所反映出來的重要問題進行討論,澄清所有疑點。盡職調查報告提交投資委員會,PE 項目小組與投資委員會討論報告披露的重要問題,商討最佳解決方案。如果投資委員會認為項目仍由投資價值,就會批準 PE 項目小組開始合同談判;
6、PE 項目小組在律師等專家的幫助下設計交易結構,并與目標公司的企業主及管理層就關鍵問題進行溝通;
7、PE 項目小組在律師的幫助下,就條款清單的細節內容與目標公司業務談判協商,直至達成一致;
8、在律師的幫助下準備于收購有關的各項法律文件,并簽署相關法律文件;
9、在律師的幫助下完成收購所需的各項行政審批。
??地址:泉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美泰路36號
郵編:362000 座機:0595-22495000
郵箱:investment@taiya.hk